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日常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针对期初教学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教学工作落到实处,经院教务处研究决定开展为期3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第10-12周,即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1日。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教师遵守教学基本工作规范、课堂教学状态等方面的情况

1.检查本学期授课教师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教务处对教师档案进行目录编号和进一步归档分类工作,各二级学院针对部分教师职称有变化的,务必及时将教师相关职称最新材料原件上报教务处审核。

2.检查教师备课情况。重点全面检查教师的教案的内容与书写格式,以及教案与教学进度表是否吻合,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记录上报教务处。

3.检查实验实训课程开设和实施情况。实验中心检查实验设备软件和硬件的运行状况。

4.检查调停课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检查未经批准的停、调、代课、改变上课时间和地点、提前结束课程情况。统计第1-10周调课、停课、补课情况。

5.各二级学院将教务系统中校内外教师的基本信息进行补充与维护。

(二)检查学生课堂上课情况

各二级学院和实验中心集中开展对学生日常文明行为和课堂出勤与纪律的检查工作。1.检查学生上课带早餐进入教学区和实训场所的现象;2.二级学院安排专人检查学生上课迟到情况;3.记录班级出勤的情况以及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等与上课无关行为的检查。

(三)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

1.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

2.组织学生参与网上评教。

(四)听课安排

各二级学院安排教师进课堂随机听课,其中二级学院主任听课不少于2次,其他教师可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原则上要求二级学院安排听取授课教师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50%,并将安排表于11月27日报教务处,以便督查。听课结束后,听课记录表应及时汇总后于12月11日送交教务处存档。

(五)布置本学期课程标准撰写工作。按照最新要求发布课程标准撰写规范,布置课程标准撰写工作,要求每个教师在学期结束前要按照课程标准撰写规范撰写自己所授课程的课程标准,将课程标准文档作为学期结束提交的教学资料之一进行审核。

三、检查方法

为保障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二级学院自查、教务处和教学督查组抽查的方式,学院成立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组,通过采取随机听课、抽查作业、抽查座谈会情况,深入实验、实训教学现场等多种形式,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

1.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含调停课情况的统计);

2.学生座谈会发言的会议记录;

3.教学检查记录汇总表(第1--10周);

4.听课记录表;

5.教案检查记录表。

五、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各二级学院须将学生座谈会安排情况提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安排抽查会议组织情况。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布置并认真组织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教务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