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17和18级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9-2020学年第1学期补考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17级和2018级学生在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课程考试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及申请缓考的学生。

注:旷考或考试作弊的学生不参加本次补考,根据教学管理规定另行安排。

二、补考安排

1.补考时间10月22日-26日。其中,17级考核时间:10月26日,18级考核时间:公共课10月22日,专业课10月23-25日。

2.体育课程安排在操场考核,公共课由教务处安排组织。专业课程由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并提前将补考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查。

3.考试结束,及时安排人员批阅试卷并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于11月1日前完成全部批阅、誊分、上传工作。

三、补考要求

1.公共课监考教师由教务处选派,专业课教师由二级学院安排本学院教师监考,如缺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筹协调。

2.监考教师请于每场考试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补考试卷,考试结束将试卷送回原处。

3.监考教师监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监考要求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场纪律,促成良好考风。

4.参加补考学生须持考试证(必备)和身份证或学生证,无证者不准参加补考。

 

教务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