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学工作管理,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现将期末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

提前考试课程时间:2019年12月23日-27日

统一科目考试时间: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3日

二、期末考试工作进程

2019年12月16日:下达期末考试安排

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3日:组织期末考试并进行巡视

2020年1月12日前:教师完成提交教学资料并网上录入成绩

2020年1月13日:统计各学院教师教学资料上交情况并进行通报

三、评卷及成绩

(一)评卷

1.教师评阅试卷应认真仔细, 不漏改、错改, 应公正、准确,不损坏和丢失答卷。

2.评卷结束后,试卷应及时上交学院安排保管,以备学生查分及教学需要时使用。

(二)成绩录入

1.考试结束一周内,任课教师必须将期末教学资料交到各教学单位,公共课程交到教务处,专业课程交到所在二级学院。

2.考试课程、考查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等学生成绩均要求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3.所有课程(含考查课程),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必须录入“平时成绩”及“期末考试成绩”,系统会根据预先设置好的成绩构成比例自动算出总评成绩。

4.任课教师可根据需要分批进行成绩登录,在确认该部分成绩正确以后,必须点击“提交”,该部分成绩才能被保存。下次继续登录该门课程成绩时,系统会自动显示未录入的成绩。

5.学生成绩录入系统后,未点击“提交”之前,可在当前页面中进行修改,成绩一旦提交,将不能修改。如发现有录入错误,需经任课教师申请,教务处审核后,方可予以更正。

6.未参加考试的学生,登录成绩时应录为缺考。办理过缓考手续的学生,在成绩录入时应录为缓考。

7.学生成绩的准确性由任课教师负责,若超过规定时间未录入成绩或录入成绩时错误率较高,按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

(三)成绩归档

成绩录入完成后,任课教师在网上录入界面中打印学生成绩,随考试试卷归档。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