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定于本学期第6周开展对2016级学生的补考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16级学生在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课程考试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及申请缓考的学生。
注:1.旷考或考试作弊的学生不参加本次补考,安排在毕业前集中清考。
2.补考科目达4门以上同学,根据《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规定:学生一学期有4门课程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补考。
二、补考安排
1.教务处安排补考时间:10月19日-20日。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在本周时间。
2.教务处安排体育课程在操场考核,上学期统一科目一律闭卷考核。提前科目考核课程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卷、上机、作业等形式完成考核。
三、补考要求
1.监考教师由教务处选派,具体监考安排详见附件1。
2.监考教师请于每场考试前10分钟到行知楼教务处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将试卷送回教务处。
3.监考教师监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监考要求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场纪律,促成良好考风。
4.参加补考学生须持考试证(必备)和身份证或学生证,无证者不准参加补考。
教务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