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各专业的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进程已经过半。为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院教学工作的现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为期三周,从第10周至12周(2014年4月21日―2014年5月9日),其中第10周、11周为各教学单位自查时间;第12周为学院检查组抽查时间。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教师遵守教学基本工作规范、课堂教学状态等方面的情况
    1.检查教师档案建立情况;
    2.检查教师备课情况;
    3.检查教师上课规范情况,课堂教学秩序及课堂效果;
    4.检查实验实训课程开设和实施情况;
    5.检查学生学籍档案填写情况。
    (二)检查学生课堂上课情况 
    1.检查学生上课到课率情况;
    2.检查学生上课纪律情况。
    三、检查方法
    1.各系部安排教师进课堂随机听课,其中系主任听课不少于2次、系副主任、教学秘书听课不少于3次,其他教师可由系部根据各系实际情况安排,并将安排表于第十一周报教务处,以便督查。听课结束后,听课记录应及时交系部汇总后送教务处存档。
    2.教务处组织校领导听课,分管教学院长听课不少于3次,其他校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
    3. 教务处负责检查授课教师档案建立完善情况、教学相关材料及学生作业批改情况。
    4. 各系部负责检查本系上课教师的备课情况、备课笔记的撰写情况。
    5. 教学督导组安排督导组成员听课,督导组组长听课不少于1次,其他成员听课不少于2次。
    6. 各系部每日安排人员检查本系各班级学生的上课出勤和课堂纪律情况,并如实填写相关检查记录。
    7.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本次教学检查中出现的情况,在检查结束时形成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交教务处存档。
    8.学院成立教学工作期中检查组。检查组由陈邦考、方定鹿担任组长,徐明伟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人员及四系教学秘书。通过采取随机听课、抽查作业、召开座谈会,深入实验、实训教学现场等多种形式,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布置并认真组织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