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资格要求
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高水平高职专业、高水平高职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精品线下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试点项目),高水平高职教材建设(新编教材、修订教材),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项目(示范实习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专业技能竞赛、高水平技能竞赛教学成果奖转评),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一)高水平高职专业
申报专业应为教育部公布的《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内的专科专业,必须满足“高水平高职专业”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我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申报专业应是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含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建设目标和具体建设内容见指南《安徽省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标准(试行)》。此项目限报2项。
(二)高水平高职课程
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申报课程必须是高职高专课程。申报的课程要兼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核心课。申报的课程原则上要求在高等学校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我校专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依托网络教学平台,提供完整教学资源,包含课程简介、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作业习题、资料库等。
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课程申报高校要为申报课程提供建设经费,申报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在5年内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
此项目不设限额。
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申报课程必须是高职高专课程。申报的课程原则上在高等学校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我校专职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教授(含)以上职称。
依托网络教学平台,提供教学资源,包含课程简介、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作业习题、资料库等。
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课程申报高校要为申报课程提供建设经费,申报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
此项目限报2项。
3.智慧课堂试点项目
申报课程必须是高职高专课程。申报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课程负责人为我校专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依托网络教学平台,提供教学资源,包含课程简介、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作业习题、资料库等。
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此项目限报2项。
(三)高水平高职教材建设(需要配套经费)
1.新编教材:重点推荐反映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成就,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的教材;教学改革力度较大的教材以及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系列配套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的教材。推荐高校须在2010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主编或出版过普通高等教育教材。此类别限报2项。
2.修订教材:对“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二五”规划教材以及其他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的教材,出版2年(2016年1月1日前出版)以上者,可根据科学技术发展、专业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推荐教材第一主编须为我校教师。此类别不设限额。
(四)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1.高水平教学团队申报条件
“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群)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开发、设计和实施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群)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群)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群)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校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专业(群)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已在省级质量工程立项的教学团队不得再申报此项目。此类别限报1项。
2.教学名师
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长期承担专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五年来,面向专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省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2)在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累计在2年以上,并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在指导学生实习、专业实践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应用得当。积极开展教学模式的探索,教学设计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践工作的一致性;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开发学生潜在能力;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建立具有虚拟现实效果和仿真实训效果的教学环境,促进教学活动的开展。
(4)积极进行教学条件建设特别是实训教学训练条件的建设,注重传统教学仪器设备的改造和二次开发,以及相应教学实训项目的设计和更新,并能有效应用于本专业领域教学中,有一定推广价值;能够及时编写高水平、具有高职特色的新版教材;积极开展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训项目、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教学资源的建设及数字化。
(5)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并对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起到促进作用。主持或承担有来自相应行业企业的横向课题或获得有具有产业价值的技术专利。
(6)重视教学梯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教师,关注一线用人部门对高技能人才能力的需求,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育人水平,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的职业养成,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此类别限报2项。
3.教坛新秀
(1)在高校工作4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
(2)参评教师须爱岗敬业,教风端正,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参评教师为教学第一线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高于所在教研室或课程组平均水平(实际授课时数不得低于每周4课时)。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
(4)任现职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教研、科研、技术服务成果。在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和学科技能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学生满意度较高。
(5)近4年的教学工作中,未出现教学事故或受其它处分。
(6)经过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遴选排名前列。
此类别限报2项。
4.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鼓励以专业为单位组建教研室,立项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此类别限报2项。
(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1.重大教学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全省各级各类高职业院校、高校合作联盟、教学指导委员会。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重大教改项目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由学校研究提出重大教改的题目,且申报项目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3)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4)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个人当年参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最多主持1项)。当年申报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质量工程中的教学研究项目。凡经查重超项的,涉及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请资格。
(5)为体现重大教改的全局性、先导性、战略性,原则上此类项目牵头人应该具备正高级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
我校申报限额2项。
2.重点、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全省各级各类高职院校。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应有相应的保证。
(3)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4)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校申报的重点项目数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校申报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总数的25%。
(5)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重点项目限报1项、一般项目限报3项。
(六)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项目
1.示范实习实训中心
已纳入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以及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此类别限报1项。
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重点支持紧密围绕我省高校社会急需、量大面广的应用型专业,由一所或几所高校集中优势力量与省内一家或几家大中型企业,共建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中心可采取嵌入方式建在高校,也可建在某一家或某一类企业。建成后的实习实训中心主要承担合作高校实践教学和合作企业职工培训任务,同时面向省内其它高校和社会开放,共享优质实习实训资源。此类别限报1项。
(七)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
1.专业技能竞赛
原则上比赛应为权威性强、覆盖面广、影响面大、层次高的国际、国内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有一定举办理事、学生受益大、社会影响好或对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推动力度大的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可由相关高校申请列入B类赛事。以上赛项通过专家评估后,列入当年AB类赛项列表。拟增加赛项列入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的高校可以申报,我校推荐限额1项。
项目每年验收一次。项目申报作为省教育厅下拨专业技能竞赛专项补助的依据,在年度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高校将取消承办资格。
2.高水平技能竞赛教学成果奖转评
2017年以来,在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比赛(具体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2016年和2017年版)的通知》)中获得国家赛事第三等级奖励以上的学校和指导教师团队。
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不予重复申报。
同一类赛事获奖项目必须合并申报,署名和排序必须经过申报人讨论一致后签字认可,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推荐。申报材料应着重于竞赛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要对赛事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做到以赛促改,以赛促教,以赛促练,以赛促学,申报材料经评委评审达不到省级教学成果奖要求的,则不予授奖。简单以赛事名称和组织情况等申报成果奖的,不予授奖。
为保证成果主要完成人信息正确无误,请学校、申报人仔细核对,保证汇总表、申报书封面与申报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的人数、人名信息完全一致。三者信息如不一致,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八)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具体建设内容
(1)高校继续教育专业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特色项目;
(2)高校继续教育课程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特色项目;
(3)高校继续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特色项目;
(4)高校继续教育课程网络资源建设、共享与应用特色项目;
(5)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学分认定与转换应用特色项目;
(6)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建设发展、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建设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特色项目;
(7)高校继续教育教学过程控制与质量提升特色项目。
2.申报条件与范围
(1)已入驻或计划在2018年底前入驻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的高校均可申报。
(2)申报建设内容为第2项的主持人为高校教师即可申报。
(3)申报其他建设内容的主持人应为从事过高校继续教育专业管理、课程教学工作2年以上或是高校继续教育管理人员,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申报高校需提交2年的继续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计划。
(5)申报的项目需在所在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备案。
此项目限报2项。
二、报送要求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必须使用2018年最新版,各项目按类别选择相应的申报书,具体填报要求应参照《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高水平高职建设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4日前,登陆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2334下载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填写项目信息、参与人信息,上传申报书。申报截止时间至2018年12月12日18:00。
联系人:徐明伟 电话:0551-63825068。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