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关于开展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9】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 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充分发挥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项目在教学建设和改革中的推动与示范作用,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高等学院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教办【2013】8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我院现有在研的相关项目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具体要求按照皖教秘高【2019】24号文执行。

教务处联系人:徐明伟 电话:63825068。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皖教秘高【2019】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