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指导意见》(皖教秘高〔2020〕18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教师真在教、学生真在学”,现在学院原有质量监控体系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的教学和管理作出规定如下:
一、教师授课
1.课前准备
不论采用线上何种教学形式,在开课前应科学设计课程教学环节(包括视频资源、互动、作业、考核等),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按照要求填写《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19-20学年第二学期线上教学进度表》,并报教学管理部门备案。课前做好备课工作,努力做到只改变教学形式,不降低教学质量。
2.课堂教学
要结合新的教学形式的特点,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课程思政、紧扣教学主题,认真贯彻执行教学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努力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高效开展教学活动。
3.课后辅导、答疑
积极主动的使用教学平台、qq、微信等信息化工具为学生创建有效的教学信息沟通平台,及时完成辅导和答疑工作,让学生问有所管、问有所答。
4.信息反馈
教师应服从管理,加强与教学管理部门的沟通,及时将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良好的建议反馈到所属教学管理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线上教学质量的保障和监控工作。
5.教学资料的保存
对教学中使用的各种教学资源和数据资料(包括PPT课件、微课视频、习题、答疑、讨论、考核等)要做好及时的保存,及时认真填写《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19-20学年第2学期教师线上教学情况记录表》,并根据教学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时提供,接受督查。
二、教学督查
1.教学信息员
每个班级应设立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员应积极主动的配合管理人员和授课教师开展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每日将教师的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和班级同学的学习情况反馈给辅导员(辅导员汇总后每周报二级学院备案),及时将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和建议反馈给授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2.辅导员
各班级辅导员应主动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按要求认真完成《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线上教学辅导员工作内容》中规定的相关工作,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动态,做好期间的学生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汇总提交有关教学资料。
3.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应主动学习和掌握信息化的教学管理手段,每日监控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情况,课前收集授课教师《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19-20学年第二学期线上教学进度表》存档备查。
每天安排不少于两次的教学检查,每次检查应做到课程和班级全覆盖,并填写《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巡课记录表》存档备查。
每周收集检查各班级的《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19-20学年第2学期教师线上教学情况记录表》。
每月安排不少于三次的随堂听课,并填写《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记录表》存档备查。
积极发挥工作主观能动性,创新管理手段,确保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运行。
4.教务处
教务处应加强对每门线上课程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每日至少开展一次线上教学的督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授课进度、课件、作业批改,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完成情况。
每月安排不少于两次的领导听课,并填写《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记录表》存档备查。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各教学管理部门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线上教学专项教研活动,集中研究教育教学碰到的问题,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资源准备等,并做好活动记录。
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执行,具体条款由教务处负责解释。